正文
接到那通电话的时候,我正和我妈进行一场硬仗。
战场:客厅沙发。对手:我两岁的女儿,程小鹿。她的尿裤已经被剥到一半,这个小崽子正用一双短腿以匪夷所思的频率往外蹬。我妈负责按腿,我负责换裤子。配合了二十八年默契的母女俩,在一个两岁小孩面前一败涂地。
「小祖宗你可消停点吧——」我妈额头上青筋都冒出来了。
小鹿不但不消停,反手把新尿裤一把薅下来,扔到了地上。
就这时候,我手机响了。
腾不出手,我用下巴把手机夹在肩膀上,按了免提。
「程遇安女士您好,我们是金水派出所的,这边接到疑似您亲生父母的寻亲申请,需要您配合再做一次亲子鉴定——」
我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
亲生父母。
我偏头看了眼我妈。她正全力以赴地按住小鹿那条左腿,压根没注意到电话里在说什么。头发花白了大半,围裙上还蹭着中午炒菜溅的油渍,嘴角叼着一根皮筋——那是准备等会儿给小鹿扎辫子用的。
我沉默了两秒。
「大路条条!别搞诈骗!」
挂了。
我妈终于腾出嘴来问:「谁的电话?」
「骗子。」我把新尿裤捡起来,重新上阵。
「现在这些人啊,」她叹了口气,「周末都不让人安宁。」
尿裤换好,小鹿在她姥姥怀里打了个哈欠,不到十秒钟就闭上了眼。我妈蹑手蹑脚地把她放进小床,拉好窗帘,退出来的时候回头瞪了我一眼,嘴型清晰:别出声。
我坐在阳台上,翻出那个未接来电。
区号,对的。
金水派出所。
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分钟,摁了删除。
【亲生父母。搞笑呢。】
我妈养了我二十八年。三岁那年我发高烧抽搐,她背着我从城中村跑到市医院,两公里的路,她跑断了一只鞋。高中我考上重点,她在厂里连上了三个月的夜班,挣出了我第一笔学费。后来我怀了小鹿,她没说一个字的重话——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议论一个未婚生子的女儿——她只说了一句话:「生下来,我帮你带。」
这是我妈。
什么亲生父母,我不需要。
周一。
金水区瑞和律师事务所。
说是律所,其实就是一间一百二十平米的写字楼办公室,加上李律师和他那两个刚考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助理,再加上我这个负责跑腿的法律助理,总共四个人。
工资四千八。交完房租一千五、小鹿的奶粉纸尿裤一千二、伙食费八百、水电交通杂费三百,每个月结余大概——
不算了。算了影响心情。
我把当事人的材料整理好,送到何宜珊桌上。
她正在补口红。
「遇安,卷宗复印好了吗?李律下午开庭要用。」
「复印好了,装订好了,在他桌上左手边第二个文件夹里。」
「还挺快。」她拧上口红盖子,用那种不经意的语气瞟了我一眼,「你这眼圈——小鹿又闹夜了?」
「嗯。」
「我跟你说啊遇安,一个人带孩子是挺累的,但你也得注意点形象。上回有个客户来所里,看你那样子,以为咱们请的钟点工呢。」
我指尖攥了一下文件夹的边缘。
松开。
「谢谢提醒,何姐。」
转身走了。
【这种话她每周至少说一遍。我已经记到第四十七遍了。等第五十遍,我大概会忍不住把她的口红塞进碎纸机里。】
下午五点半,准时下班。
接了小鹿,在菜市场买了把青菜和一块豆腐。一共四块五。
我家在金水区一栋老居民楼的六楼。没电梯。楼道灯坏了半个月,物业说了三次了,每次都说「马上修」,马上了半个月了,灯还是黑的。
我一手抱着小鹿——这丫头今天格外沉,不知道在幼儿园吃了什么好的——一手举着手机照路,走进了楼道。
到了一楼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
楼道里亮着光。
不是那盏坏了半个月的灯——是有人站在楼道口,三部手机打着手电筒,照得整个一楼跟大白天一样。
三个人。
最前面的是个老人,六十岁上下,腰板笔直,灰色西装,头发梳得一根不乱。后面跟着两个年轻人,同样的西装,一人提着三四个礼盒。
那种礼盒我在电视上见过。某某品牌,某某限定,一个盒子够我半年工资的那种。
老人看见我,眼睛亮了一下。但他很快收敛了表情,微微躬身:
「请问,是程遇安小姐吗?」
我下意识把小鹿往怀里收了收。

「你们谁?」
「程小姐您好,我姓陈,是滨海沈家的管家。」他从西装内袋里取出一张名片递过来,「受我们沈老爷子所托,想和您当面谈一件事。」
我没接名片。
「不买保险,不办信用卡,不听讲座。」
转身就要上楼。
「程小姐,」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和您的身世有关。」
我的脚踩在第三节台阶上,没接着往上迈。
小鹿在我怀里扭了扭,伸手指着门外那三辆黑色轿车,兴奋得直流口水——
「zǒu——车车!大车车!」
我没理她,回头看着那个老人。
「你有三分钟。」
陈伯——他让我叫他陈伯——用了三分五十秒。
他说的内容总结起来就三句话:
第一句:二十八年前,滨海沈家的长孙女在金水区第一人民医院出生当晚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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