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望舒,是个罪人。
我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我妈带着我改嫁进李家那年,我十三岁,李星辰十六岁。第一次见面那天他穿着黑色卫衣,从我身边走过去,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李叔叔对我妈很好,好到街坊邻居都在背后嚼舌根,说我妈是第三者,说我是拖油瓶。这些话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从初一开始就没停过。我不敢跟家里说,怕我妈难过,怕李叔叔为难。每天放学后我习惯在教室里多待一会儿,等人走得差不多了再走,这样就不会被人堵在校门口。
但总有躲不过的时候。
那天他们把垃圾桶扣在我头上,作业本撕碎了扔了一地。我蹲在地上捡,膝盖上全是泥水印。一个男生踩住我的手,笑着说你妈攀高枝你就该挨打。我咬着牙没哭,眼睛瞪得生疼。
然后我听见一个声音。
“把手拿开。”
李星辰站在巷口,校服外套搭在肩上,斜阳把他的轮廓镀了一层金边。那几个男生看见他,愣了一下,骂骂咧咧冲上去要教训他,结果被他打跑了,然后他们灰溜溜地跑了。

他没拉我起来,只是低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很短暂,短暂到也许他自己都不记得。但我记得。我记得他逆光的轮廓,记得那天傍晚的风,记得他转身时衣摆扬起的弧度。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拼命学习。我想跳级,想追上他,想让他再看我一眼——哪怕只是像那天一样,很短的一眼。
第二年我通过考试直接升了初三,成了他的同学。
李星辰知道后,在走廊上碰到我,脚步顿了一下,说了句“挺厉害啊”。就三个字。我站在原地,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耳朵红得能滴血。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把那三个字翻来覆去嚼了一百遍一千遍,嚼到每一笔每一画都刻进骨头里。
从那以后我开始给他带早饭。不敢当面给,就趁早自习前放到他桌上。三明治、饭团、鸡蛋灌饼,换着花样来。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是我放的,他从来没问过,也没拒绝过。
高中我们考到了同一所。大学又是同一所。他在学生会当主席的时候我在办公室当干事;他打球我坐在观众席最后一排,怀里揣一瓶水揣到凉了也没敢送出去;他在台上演讲我在下面用手机偷拍,拍完又觉得自己过分,全删了,然后又舍不得地恢复回来。
八年。我像一颗绕着恒星公转的卫星,躲在看不见的轨道里,沉默地围着他转了八年。
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远远看着他,就挺好。
直到那次聚会。
毕业后第二年,老同学攒了个局。李星辰来了,穿一件灰色大衣,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他举着酒杯笑,灯光落在他脸上,好看得一塌糊涂。我没往人群里挤,找了个角落坐下,喝我的橙汁。
我透过酒杯看他。玻璃把光折射成乱七八糟的颜色,他的脸在那些颜色里被拉长又被压扁,但依然好看。我心想这辈子就这样吧,他这样的人,好到我这种人不配靠近。
后来他喝多了,起身往洗手间走。我犹豫了三秒钟,还是跟了上去。
我真的只是想看看他需不需要帮忙。
结果刚拐过走廊转角就撞上了。他步伐不稳,我一个趔趄没站稳,他整个人朝我倒过来。我后背贴着墙,他一只手撑在我耳边的墙壁上,呼吸裹着酒气扑在我脸上。
“嗯?”他眯着眼,好像才认出我。
我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然后他低头靠近了我。
温热的,带着酒精的辛辣,还有一点薄荷的味道。我脑子“轰”地一声炸了,什么都想不起来,什么都不会想。他的体温很高,我的后背贴着冰凉的墙壁,手心全是汗。
他含糊着说“好香……”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也可能是一辈子——我猛地推开他,跑了。
跑出餐厅,跑过两条街,蹲在一个公交站台旁边拼命喘气。心脏跳得像要裂开。我用手背狠狠擦了擦嘴,擦得嘴角都破了皮,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
他喝醉了。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不记得的。我对自己说了一遍又一遍,说到自己都信了。
那之后我躲了他整整一个星期。把工作辞了,手机关机,窗帘拉死,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不出门。我妈打电话来我都不敢接,怕她听出我声音里的不对劲。
周四下午有人敲门。
我以为是我妈,没多想就开了。
门口站着李星辰。
他穿了一件黑色短袖,头发比聚会上短了一点,下巴有刚刮过的青色痕迹。他看了我一眼,没等我反应过来就侧身挤进了门。
“你这几天去哪了?”他问,语气很平常,好像只是来收水电费的。
“在家。”我声音发紧。
他“嗯”了一声,开始在房间里走动。我那间出租屋总共不到三十平米,他三步两步就走到书桌前。上面摊着我的笔记本。
我昨晚写完忘了收。
血一下子涌上头顶。我冲过去想把本子合上,但他手更快,修长的手指按住了翻开的纸页。
那一页上密密麻麻全是他的事。
大三那年他篮球赛拿了MVP,我写了一整页的“李星辰好厉害”,写到笔芯都没水了。他生日那天我在他寝室楼下等了整晚只为默默说上一句生日快乐,回去之后又写了一整页的“生日快乐”。最后一页是聚会前三天写的,只有一句话——
“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我僵在原地,像被人看穿了所有秘密。
他翻得很慢,一页一页,从最后一页往前翻。房间里安静得只剩下翻纸的声音和我快要爆炸的心跳。
翻完了。他把本子合上,转过来看我。
“林望舒。”
他叫了我的名字。完整的,正式的。没有“喂”,没有“那谁”。
我低着头,浑身发抖,不敢看他。我怕在他眼睛里看到厌恶、看到恶心、看到“原来你对我存了这种心思”。
“在学校,”他说,“每天早上放在我桌上的早饭,是你放的。”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我咬着嘴唇,没否认。
“为什么从来不说?”
“不敢。”我的声音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怕你嫌我……不正常。”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我猜对了,久到我已经在心里给自己判了死刑。
然后他往前走了一步。
“我一直都知道是你。”
我猛地抬头。
他看着我,眼睛很亮,没有醉意,没有模糊,没有“不小心”。清醒的、确定地看着我。
“你以为我不知道?”他说,“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
我的眼泪“唰”地下来了。
“我写的那些……”我语无伦次,“本子上的东西……你看完了……那些很过分对不对,我知道的,我就是——”
他一把抱住我。不是那天那个跌跌撞撞的意外,是结结实实的、用力的拥抱。他的下巴抵在我头顶,我整个人被他箍在怀里。
“不过分。”他的声音闷闷地从胸腔传过来,“一点都不。”
他的手收得更紧了。
“林望舒,你以为只有你在看着我吗?”
我的眼泪把他的衣服浸湿了一大片。
我们就这么在一起了。
这个事实太过巨大,巨大到我花了很长时间都没能完全消化。李星辰,那个站在人群中央永远闪闪发光的李星辰——他说他喜欢我。不是同情,不是怜悯,不是一时兴起——他说他喜欢我,一直都喜欢,只是怕说出来会把我推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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