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初恋也没那么难忘记。中的主角人物有 陈晨 老师 ,这是一本青春虐恋风格的小说,由作者佚名编写,这本书辞藻华美,文采斐然, 陈晨老师 的内容概括是:第一章我是秦言,我长相中等,学习中等,身高中等,就连头发的长度都习惯留得不长不短。我性格唯唯诺诺,每天都在身上安排着“听话”的标签。我很享受大家给我的“懂事”,“安静”这样的形容词。可我不理解的是我很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自己的形象可却总引得班里的小混混们调侃,甚至有些过分的动手动脚。

《初恋也没那么难忘记。》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我是秦言,我长相中等,学习中等,身高中等,就连头发的长度都习惯留得不长不短。我性格唯唯诺诺,每天都在身上安排着“听话”的标签。我很享受大家给我的“懂事”,“安静”这样的形容词。可我不理解的是我很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自己的形象可却总引得班里的小混混们调侃,甚至有些过分的动手动脚。明明我不漂亮,明明我不张扬,明明我没有招惹。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高一整个学期,高二我们迎来了分班。很不巧,高二小混混依旧和我一个班级,开学第一天就开始了他无厘头和令人讨厌的调侃。每天都听这些毫无新意的冒犯,我甚至已经出现了免疫,我一直低头不语加快了脚步,但他今天似乎没那么容易放过我,果然咸猪手还是朝我伸了过来。就在我下意识的抱紧身体蜷缩蹲下时,一个声音出现在耳边,“快跑”。我本能的抱着书本消失,直到后方传来“你小子自身难保,还学英雄救美,你是英雄吗,就你……啊,就你……”。传来一阵摔打的声音。是的不是小说情节里的男主帅气登场教训小混混,实际上是他挨揍了。是因为我。我故作大声的喊了句“张主任好”,小混混是张主任的侄子,他听见声音也来不及核实就着急跑开了。我看到了他,他叫陈晨。他个子只比我微微高出一点,也是不胖不瘦,说不上帅气也谈不上丑,阳光下这个少年抱着头呈防御状态,只记得他的手很好看。影子也是异常高大。
可能是因为个子的原因,我和陈晨分到了前后桌的位置。我是感激他的,可是谢谢的话说不出口,我怕他会觉得我看到了他挨揍狼狈的样子,毕竟那还是个非主流的年代,还有着发型需要维护,他对于早上的见义勇为也只字未提。
陈晨也是个不爱学习的,每次课堂他都很安静,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发呆。还有被老师罚站的时候安静的靠墙站。课间也会吸一口混混们递过来的烟。因为陈晨我也是躲过很多次混混们的搭讪。每次进班门口他都会大声说话,大声咳嗽。“你小子有病啊,一到班门口就犯病,平时不说话,总在这吓我一跳”。其中一个混混说。只有我知道他在提醒我。我就早早避开他们。我默默接受着他的善意提醒从未道谢,他也没和我多说过话。好似十分不熟。
我对陈晨开始好奇起来,他总是淡淡的,对谁说话都淡淡的,不属于混混们喧闹的圈层,可是我却很多次见他和混混们一起抽烟。碰见老师们的检查,他又是很淡定的应对,和那些见到主任的手电筒就仓皇而逃的混混们截然不同。
陈晨也没有其他的朋友,他并不严肃,只是我很少听见他说话,课间,在混混群中他总是听着他们在闹在笑,他则淡淡地,嘴角的弧度不大不小恰到好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和他们混在一起,那些我讨厌的同学。不和混混在一起时他大多都是在睡觉。
除了那次对我的见义勇为混混们对他出言不逊,并打了他。其他的很多次他们就像兄弟一样厮混在一起,做着一些叛逆少年做的事,逃课,抽烟,睡觉……
也许是出于感谢,或许是出于好奇,我每天观察陈晨的时间越来越多。维持一会儿我的乖乖形象后,就会抬眸看见陈晨的侧颜,手拄着桌子,头微微靠在手上,双眸微闭,睫毛不长不短恰到好处,均匀的呼吸,没有口水,也没有酣睡的喘息。像是在闭目养神。我会好奇他到底在想什么?他的世界到底是怎样,他到底是怎样的人呢?就在我入神时,突然他睁眼对上了我充满问号的眼神,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傻傻的表情,只一瞬间我惊慌失措,迅速收回眼神,感觉脸连带着耳朵都烧了起来。手里慌张地翻着书,不知道要去到哪一页。脑子反反复复想着托辞,到底该怎么解释我盯着他一直看。就说我在想题,不不不他脸上有脏东西,也不对,我……,就在我想解释他不要误会,我只是……,看来没必要了,他继续闭着双眸,好似什么都没发生。
后来我回想我对陈晨由感激到好感应该是那次音乐课吧。高中的音乐课尤为难得,毕竟音乐课只是写在课表上的课而已,音乐老师和体育老师一样总是莫名生病,有事。相比之下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身体就好的很。每次音乐课都会被两位老师代劳。难得的音乐课同学们也是很兴奋,各种起哄推举同学上台唱歌。陈晨也被推了上去,不得不说《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这首歌很适合陈晨安静,淡淡的气质。
声音初时很低,像是怕惊扰了什么,又像是从深井中艰难汲上来的水,带着潮湿的回响。那声音尚未完全脱去少年的清亮,却又已经染上了一层薄暮般的沙哑。歌词含糊在唇齿间,不是吐出来的,而是渗出来的,像血从尚未愈合的伤口慢慢渗出。
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不是因为用力,而是某种无意识的、发自深处的牵扯。喉结随着旋律轻轻滚动,仿佛在吞咽那些未能成言的词句。偶尔唱到某个高音,声音会微微颤抖,像风中欲熄的烛火,却又顽强地没有断裂。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
你的快乐伤悲
只有我能体会
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旋律勾起了大家心底的忧郁,喧闹的课堂就这样安静了下来。
他的眼睛始终低垂,目光落在远处的某个虚空之点,又或者只是向内看着自己的某处。那不是表演,甚至不是倾诉,更像是一种独自的、不得不进行的吐露——将体内积攒的、过于沉重的什么,一点一点地转化成声音,释放出来。
是的,这太符合我的调调了。我承认此时此刻陈晨走进了我的心里。然而我并不是会热烈表达喜欢的人,所以对他的好感每天都会封在日记本里。
从那之后我的思想总会驱使我找学习上的理由借口拉着陈晨一起阅读,一起做题,一起背单词。充分发挥近水楼台先得月,谁叫他是我的前桌,我的学习搭子是他也无可厚非。他也是不拒绝,随着相处时间增多,我们之间熟络起来。学习之余他也会给我讲流星花园的情节。渐渐我才发现他并不是话少而是我之前没有听到。而我也习惯每天和他一起学习,一起讨论,听他讲我没看过的片子。相比下来我才是那个话少的,安静的。但多年之后我的同学回忆里的陈晨依旧是那个淡淡的男孩子。
又是一个假期,我独自从文具店出来,夕阳照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远远看见我们班的混混和他的狐朋狗友在一起,我想避开他们,但很显然他看见了我,三五个人朝我过来,一条路我退无可退,我硬着头皮走过去抱紧自己。“我们班的,给你们演示个好玩的”一个混混说。我一直没有提及混混的名字不是因为我不想提及,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真是忘了他们叫什么了。“她有什么好玩的,长得也就一般啊,你这品味不太行”,“她有些不一样”,他小声对其他人耳语,但我从嘴型看出来她说得是我的胸很大。混混在我们班是有一个女朋友的,她长得很漂亮是皮肤有点黑的女孩子。但五官很好看。身材高挑。说话声音也很好听。如果非说我的特点就是我的胸确实大一些。他女朋友还没有发育的感觉。也许这也是混混们经常招惹我的原因。我猜测。我下意识的把文具抱在胸前。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躲过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