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心让位 的主要出场人物是阿茹江煜城陆雪婷,是网络作家江煜城创作的现代言情小说,这本书完美无缺,无可挑剔,知心让位主要介绍的是:他状似无意地解释了一句。他说放假不回家,我便一个人收拾好行李回了村子。他帮陆雪婷在隔壁租了房子,我便搬了出去。他决定留校任职,我就报了西北的工业大学。前世,年老时,就连我两的孩子也劝我和他离婚。只为了百年后,他们这对苦命鸳鸯可以葬在一起。看着手里的录取通知书,我差点掉下泪来。没有人知道,我重生了。
《知心让位》精彩章节试读
他状似无意地解释了一句。
他说放假不回家,我便一个人收拾好行李回了村子。
他帮陆雪婷在隔壁租了房子,我便搬了出去。
他决定留校任职,我就报了西北的工业大学。
前世,年老时,就连我两的孩子也劝我和他离婚。
只为了百年后,他们这对苦命鸳鸯可以葬在一起。
看着手里的录取通知书,我差点掉下泪来。
没有人知道,我重生了。
在最后一刻,我的志愿被我改成了西北的工业大学。
就连老师也很是奇怪,「不是说你未婚夫要留校吗?你去这么远的地方读大学,他能等你吗?」
提及江煜城,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他年轻时高大挺拔的身影。
其实对于江煜城,大家都觉得我高攀了。
他上进,长得好,现在更是军校的士官,而我不过是仗着从小便和他有娃娃亲,这才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
我笑了笑,声音响亮地回道,「老师,现在流行自由恋爱。」
「我和他的娃娃亲那可是封建社会的糟粕,要不得!」
或许是没有想到我竟然有这样的觉悟,老师拍了拍我的肩膀,满眼赞赏。
从学校离开,我顺着人流往家里走去。
前世,我连大学都没读。
因为过几天就是我和江煜城结婚的日子,很快我又有了孩子,这个学就没有再上了。
而江煜城留校后不久,还是去了部队。
之后我们便天隔一方。
在外,他步步高升,去到哪里,文工团的陆雪婷便带着女儿调到哪里。
而我,则圈在那一方小天地,侍奉老人,照顾孩子。
然后看着我的孩子,从牙牙学语,粘我腻我。
再到长大之后渐渐对我疏远,一步步去到江煜城的身边。
再后来,甚至他和陆雪婷的女儿结婚的消息,也是办完了婚礼我才知道。
第二章
而我还是从一个老友那里才看到——
照片上他携着媳妇敬茶时,江煜城和身边的陆雪婷笑得有多情意绵绵。
再后来啊,我儿子曾不止一次地劝我离婚。
他说,「妈,我爸苦了一辈子,如果不是因为你,他早就和我岳母在一起了。」
「妈,你们从哪儿看都不配,你为什么就不能放手呢?」
甚至我那个儿媳妇,连见我一面都不愿意。
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不甘心啊!
我不甘心,公婆瘫痪在床时,我问没日没夜的伺候,他却在外风花雪月。
我也不甘心,儿子半夜生病发烧,我因为着急连鞋都没穿,赤脚走了五公里才看上医生,他却带着人家的女人上刚请课,教别人的女儿写作业。
我更不甘心,我为了这个家,放弃了所有,到头来。
他说。
他们说。
大家都说。
我和他不相配。
大家都在怪我,为什么不放手?
可是,我就不。
少时的辛劳,让我看起来已经满脸鸿沟,垂垂老矣。
我就是死,也要拖死他们。
至于我死后,他们是不是在一起,那就不管了吧。
我也没有力气管得动了。
终于,我死在了儿子再一次劝我离婚之后。
他看说了半天,见我还是沉默着,便愤然离去。
他不知道的是,他门还没有关上,我心脏病便发作了。
我喊他,可他却头也没回地用力关上了房门。
那一刻,我无比后悔。
为什么要剩下他……
为什么因为他,我白白葬送了自己的一辈子。
不过,好在我重生了。
回到和江煜城结婚前。
一切,还来得及。
回到家,我藏好了录取通知书,开始煮饭。
这房子两室一厅,是江煜城单位的房子。
趁着煮饭的空档,我在厅里的日历上,找到下个月去大学报道的日子,用红色钢笔,圈了起来。
我憧憬地看着那个被圈起来的数字。
第三章
很快,很快了。
很快,我就可以自由了。
饭菜才刚做好,江煜城便回来了。
不出意外的,陆雪婷带着孩子跟在他身后,「嫂子,又来打扰你了,真是不好意思。」
陆雪婷很白,鹅蛋脸,大红色的风衣穿在她的身上,添了一股说不出的风情。
女孩也是来惯了的,看我已经煮好菜,便欢呼一声,麻利地去锅里盛饭。
她一碗,江煜城一碗,陆雪婷一碗。
唯独。
没有我的。
等我从厨房出来,三人已经其乐融融,仿若一家人一般,坐在桌前有说有笑。
只是,菜才一入口,三人便同时把嘴里的菜都吐了出来。
「妈妈好咸!」
我靠在厨房的门框上。
看着江煜城忙盛了碗汤给母女两人。
哪知,汤更咸。
最后陆雪婷哭哭啼啼地走了。
临走前,她对江煜城说,「嫂子约莫是不欢迎我的,我以后不来便是了」。
江煜城把人送到门口,再次回来时,皱着眉头。
我没他,直接去厨房重新炒了菜出来。
「你故意的?」江煜城似乎有点不解。
继而开始解释,「她老公牺牲前让我多照顾她们母女,你的手艺很好,孩子也喜欢吃。」
见我不说话,江煜城摇摇头,似乎妥协了一般,「既然你不喜欢,以后就不喊她们过来吃了。」
第二天,江煜城出门后,我拿出包袱,准备过两天回村一趟。
我虽和他定的是娃娃亲,但两家也是交换过信物和八字的。
真的要分开,退婚也是要让大队的人在场的,免得之后扯不清。
收拾包袱的时候,我看到这几年我暗暗绣的被套和枕头。
我想了想,拿了个袋子装了起来,把被套枕头和做的新鞋等,都一股脑地装了起来,到了街尾的当铺。
用了几年绣出来的东西,我卖了三十块钱。
虽然钱不多,但是到了大学吃的喝的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这些钱我刚好可以存起来。
第四章
回到家,我在今天日历上,再次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还有二十天。
再有二十天,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奔赴我的新生活了。
江煜城很晚才回来。
做好的饭菜却动也没动。
「我在学校吃过了。」
知心让位&他状似无意地解释了一句。他说放假不回家,我便一个人收拾好行李回了村子。他帮陆雪婷在隔壁租了房子,我便搬了出去。他决定留校任职,我就报了西北的工业大学。前世,年老时,就连我两的孩子也劝我和他离婚。只为了百年后,他们这对苦命鸳鸯可以葬在一起。看着手里的录取通知书,我差点掉下泪来。没有人知道,我重生了。在最后一刻,我的志愿被我改成了西北的工业大学。就连老师也很是奇怪,「不是说你未婚夫要留校吗?你去这么远的地方读大学,他能等你吗?」提及江煜城,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他年轻时高大挺拔的身影。其实对于江煜城,大家都觉得我高攀了。他上进,长得好,现在更是军校的士官,而我不过是仗着从小便和他有娃娃亲,这才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我笑了笑,声音响亮地回道,「老师,现在流行自由恋爱。」「我和他的娃娃亲那可是封建社会的糟粕,要不得!」或许是没有想到我竟然有这样的觉悟,老师拍了拍我的肩膀,满眼赞赏。从学校离开,我顺着人流往家里走去。前世,我连大学都没读。因为过几天就是我和江煜城结婚的日子,很快我又有了孩子,这个学就没有再上了。而江煜城留校后不久,还是去了部队。之后我们便天隔一方。在外,他步步高升,去到哪里,文工团的陆雪婷便带着女儿调到哪里。而我,则圈在那一方小天地,侍奉老人,照顾孩子。然后看着我的孩子,从牙牙学语,粘我腻我。再到长大之后渐渐对我疏远,一步步去到江煜城的身边。再后来,甚至他和陆雪婷的女儿结婚的消息,也是办完了婚礼我才知道。第二章而我还是从一个老友那里才看到——照片上他携着媳妇敬茶时,江煜城和身边的陆雪婷笑得有多情意绵绵。再后来啊,我儿子曾不止一次地劝我离婚。他说,「妈,我爸苦了一辈子,如果不是因为你,他早就和我岳母在一起了。」「妈,你们从哪儿看都不配,你为什么就不能放手呢?」甚至我那个儿媳妇,连见我一面都不愿意。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不甘心啊!我不甘心,公婆瘫痪在床时,我问没日没夜的伺候,他却在外风花雪月。我也不甘心,儿子半夜生病发烧,我因为着急连鞋都没穿,赤脚走了五公里才看上医生,他却带着人家的女人上刚请课,教别人的女儿写作业。我更不甘心,我为了这个家,放弃了所有,到头来。他说。他们说。大家都说。我和他不相配。大家都在怪我,为什么不放手?可是,我就不。少时的辛劳,让我看起来已经满脸鸿沟,垂垂老矣。我就是死,也要拖死他们。至于我死后,他们是不是在一起,那就不管了吧。我也没有力气管得动了。终于,我死在了儿子再一次劝我离婚之后。他看说了半天,见我还是沉默着,便愤然离去。他不知道的是,他门还没有关上,我心脏病便发作了。我喊他,可他却头也没回地用力关上了房门。那一刻,我无比后悔。为什么要剩下他……为什么因为他,我白白葬送了自己的一辈子。不过,好在我重生了。回到和江煜城结婚前。一切,还来得及。回到家,我藏好了录取通知书,开始煮饭。这房子两室一厅,是江煜城单位的房子。趁着煮饭的空档,我在厅里的日历上,找到下个月去大学报道的日子,用红色钢笔,圈了起来。我憧憬地看着那个被圈起来的数字。第三章很快,很快了。很快,我就可以自由了。饭菜才刚做好,江煜城便回来了。不出意外的,陆雪婷带着孩子跟在他身后,「嫂子,又来打扰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陆雪婷很白,鹅蛋脸,大红色的风衣穿在她的身上,添了一股说不出的风情。女孩也是来惯了的,看我已经煮好菜,便欢呼一声,麻利地去锅里盛饭。她一碗,江煜城一碗,陆雪婷一碗。唯独。没有我的。等我从厨房出来,三人已经其乐融融,仿若一家人一般,坐在桌前有说有笑。只是,菜才一入口,三人便同时把嘴里的菜都吐了出来。「妈妈好咸!」我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江煜城忙盛了碗汤给母女两人。哪知,汤更咸。最后陆雪婷哭哭啼啼地走了。临走前,她对江煜城说,「嫂子约莫是不欢迎我的,我以后不来便是了」。江煜城把人送到门口,再次回来时,皱着眉头。我没他,直接去厨房重新炒了菜出来。「你故意的?」江煜城似乎有点不解。继而开始解释,「她老公牺牲前让我多照顾她们母女,你的手艺很好,孩子也喜欢吃。」见我不说话,江煜城摇摇头,似乎妥协了一般,「既然你不喜欢,以后就不喊她们过来吃了。」第二天,江煜城出门后,我拿出包袱,准备过两天回村一趟。我虽和他定的是娃娃亲,但两家也是交换过信物和八字的。真的要分开,退婚也是要让大队的人在场的,免得之后扯不清。收拾包袱的时候,我看到这几年我暗暗绣的被套和枕头。我想了想,拿了个袋子装了起来,把被套枕头和做的新鞋等,都一股脑地装了起来,到了街尾的当铺。用了几年绣出来的东西,我卖了三十块钱。虽然钱不多,但是到了大学吃的喝的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这些钱我刚好可以存起来。第四章回到家,我在今天日历上,再次打了一个大大的叉。还有二十天。再有二十天,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奔赴我的新生活了。江煜城很晚才回来。做好的饭菜却动也没动。「我在学校吃过了。」小说免费阅读完结篇,看最新小说,就上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