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成男主的炮灰前妻 》小说章节精彩阅读, 杜窈窈沈阶 是本书的主人公,这本小说作者文笔流畅,内容感情表达详细,内容丰富多彩,值得推荐,它是杜窈窈最新著作的古代言情书籍。《穿成男主的炮灰前妻》小说精彩概述:惊得直呼其名了!沈阶面不改色,一副确定样子。杜窈窈挪步,朝对面两人福了福,硬着头皮说:“之前和二位开个玩笑,还请见谅。”沈阶惊讶地看杜窈窈一眼。这么懂事。之前楚得用那样的眼神瞅着杜窈窈,又用那样的口气谈论她,作为楚得的同伴,林书彦有些不好意思,回道:“不碍事,没想到是嫂子,是我们眼拙,没认出来。
《不易为春》精彩章节试读
惊得直呼其名了!
沈阶面不改色,一副确定样子。杜窈窈挪步,朝对面两人福了福,硬着头皮说:“之前和二位开个玩笑,还请见谅。”
沈阶惊讶地看杜窈窈一眼。
这么懂事。
之前楚得用那样的眼神瞅着杜窈窈,又用那样的口气谈论她,作为楚得的同伴,林书彦有些不好意思,回道:“不碍事,没想到是嫂子,是我们眼拙,没认出来。”
楚得自也知道兄弟妻、不可欺。他恢复正经神态,向沈阶道歉,“方才我嘴欠了,沈兄别怪。”
不怪楚得是个皇子还认怂,谁叫沈阶是朝中重臣,太子心腹,他无大才,只能跟在太子身后做小跟班。
“无事。”沈阶摆手,“我送你们出去。”
美色当前,这是要赶人了。
楚得大步离开,走到院中想法补救。沈阶放着杜窈窈这么个大美人不动,放任她出去找男人,给自己戴绿帽子,实在“暴殄天物”。
天天办公办公,把脑子办傻了,自个女人守不住。
楚得同情地看着沈阶,拉他到一旁教导加安慰,“沈兄,知道你平时公务忙。这女人成了婚嘛,做男人的不能亏着,你亏她,她就找别人!”
他向沈阶眨了眨眼,“沈兄你前途无量,以后自有新任贤妻,忙碌公务的同时,别这么拘着自己,亏着自己。”
沈阶和杜窈窈成婚后有过几次,可她每次……似乎不太情愿?
杜窈窈坐在小榻上等沈阶,小口小口地喝着茶。
看书早知道男主很帅,没想到真人居然这么帅。
怎么形容呢。像是神山顶上的一捧雪,高冷疏离,却又让人心生燥热,想抓过那捧雪塞进嘴里纾解。
总结:看着不敢高攀,又想躺到两腿发软。
真是羞耻。
原主跟他睡过,杜窈窈本人心理上还是个处呢。想到他的酷吏之名,杜窈窈有点萎了。
男主是太子手中的一把刀,官任御史大夫,通俗点就是查案办案的头头。冷漠无情,杀人不眨眼。
最出名的,他查贪官,贪官吞了证据,他叫人当场开膛破肚取证,那贪官活活流血疼死。而他,捻着血淋淋的证据,从尸体上面不改色踏过。
这多强的心理素质。
作为21世纪法治社会长大的杜窈窈,惧怕这种毫无人性的酷刑,这种毫无人情的男主。
“吱呀”一声,门开了。沈阶走进来,杜窈窈连忙站起。
“什么事?”他开门见山。淡漠得仿佛不曾听说过她勾引表哥的丑闻。
男主淡漠,杜窈窈不能淡啊!
男主瞧着漠不关心,杜窈窈知道,原主这三年出轨多次,没一次成功的,全拜他所赐。每次快要成事,男主派的人总会刻意找事打断。
锱铢必较,才是他的本色!京城多少人被他的温和宽厚皮给骗,他哪会纵着自己名义上的老婆在外面胡来。
杜窈窈咬了咬唇,走到他近前,“我错了,又让你丢人了。”
“习惯了。”沈阶道,“还有事吗?”
不想跟她多费口舌的意味明显,哪怕她今天挺美。
杜窈窈拽紧手心,厚着脸皮不走。
原主以前是嚣张跋扈款,可她这个冒牌货三个月后要替她死。顾不上人设崩不崩,灵魂互换这种事也不会有人信。他要起疑,她就说前几天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杜窈窈装傻充愣,抓住他衣衫一点,“那天我喝醉酒,把我表哥当成你了,什么都没做,我还清白。”
难得的解释,沈阶挑眉,“然后呢?”似乎饶有兴致地等她下文。
杜窈窈一咬牙,心一横,想象着原主的娇蛮,故意道:“谁叫你总冷着我!你多理理我,我才不会想找别人!”
嘴上咄咄逼人,腰身却一软,投进他怀里。
卖身讨好的暗示,递出。
沈阶不是个傻的,更不是块木头,扶住她的腰笑道:“想我了?”
杜窈窈在心中默念,都是纸片人、纸片人。她仰起脸,不答,嬉笑道:“饱暖思淫欲,你没听说过?”
沈阶被她逗笑,“听过。”
杜窈窈见他笑,更大胆,在他怀中不经意地蹭。
沈阶意动。
杜窈窈平时浓妆艳抹不好看,素颜或淡妆的样子真可人。
肌肤莹白,下巴尖俏,乌发衬着粉唇,清丽又娇憨。此时冬日,她是暖室开出的一朵粉荷。
沈阶揽着她,靠在书案上。
两人呼吸近在咫尺。
沈阶瞄着案上的笔架,若有所思地笑,“我这有一支没开封的毛笔,你要不要试试?”
杜窈窈顺势望去,起初迷糊,看见他眼里明晃晃的戏谑,顿时秒懂。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好学生也看某文好不好。
头一回就想毛笔。高,还是他高!
一支狼毫在白纸上挥洒泼墨,画出巍峨高山,丛林清泉,其间小鱼嬉戏,水波荡漾。
沈阶的呼吸,一直平静如水,不带一丝紊乱。
杜窈窈不禁怀疑自己的魅力。
渣男定力太足了。
难怪后面收那么多女人。
……
画停笔歇,书案一片狼藉。
沈阶将用过的毛笔丢在废纸竹篓里。
杜窈窈忽然觉得有些难堪。
动情的人,从头到尾只有她自己。
自书案下来,她腿一软,险些跌倒。
沈阶扶她一把,轻声道:“让金枝过来?”
她需要擦洗换衣,杜窈窈点头。
金枝长相艳丽,身段丰盈,颇有几分姿色。端着水盆进来时,先是觑一眼沈阶的脸色,才缓缓移步到杜窈窈身边。
杜窈窈开着上帝视角,明白怎么回事,知情识趣地拿着棉巾去屏风后,自个换衣裳。
金枝要跟来,杜窈窈吩咐她收拾书案,把空间无形地留给她和沈阶。
原主每次出轨失败,除沈阶暗中阻挠外,自少不了金枝这个拜倒在男主“魅力”下的花痴。原主一举一动,她逮着机会就向他通风报信。
如此忠诚的美人,结果,结果自是沈阶在炮灰老婆死后,把美貌婢女收入后宫。
狗男女,狼狈为奸。杜窈窈飞快地穿好衣裳,沈阶并未久留,听着是交代小厮备水沐浴去了。
臭男人,以为他清心寡欲、心如止水,还不是会对着自己这副身子……不然大白天冷死人洗什么澡,他又没流汗出力。
杜窈窈走后,沈阶在书房通了半下午的风,才感觉那种甜腻的气味渐渐消散。
他思量着杜窈窈的表现,总觉得不大对劲,唤来贴身心腹,吩咐:今后未经他允许,不得放杜窈窈擅自进他书房。”
无事献殷勤的女人,除了非奸即盗,还有……所图甚大呢。
–
杜窈窈回房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牛奶花瓣澡,左思右想,决定要把金枝这尊大佛,提前送到沈阶身边。
她不喜欢被人监视,尤其这个监视人,心中说不定视她为情敌。
当然,古代风气男尊女卑惯了,见金枝面不改色帮她收拾书案狼藉……杜窈窈想帮她求一个心理阴影面积。爱男主,也要服侍被男主宠爱过的女人。驯女高手,沈阶,不愧是你。
杜窈窈找出金枝的卖身契,又金子银子装了一小盒。她摆出极其大方的态度,找金枝谈心。
“金枝,你随我入府已有三年,如今年纪满二十了吧?”
杜窈窈倚在小榻上,作一副慈眉善目的主母样。
金枝和银叶容貌身条不俗,是原主的娘亲在她出嫁时特意备的陪嫁丫鬟。
陪嫁丫鬟,不止陪嫁意思,女主人身子不便时,丫鬟还能陪男主子睡,后期做通房、做姨娘,全凭主母心意。
金枝有些忐忑,躬身恭敬地给杜窈窈奉上一盏刚泡好的茶,低头道:“回夫人,奴婢今年正满二十。”
女子二十,在古代算是老姑娘了。杜窈窈接过茶,漫不经心抿一口,闲闲应,“嗯,年纪不小了,我准备把你和银叶从房里放出去嫁人,这府里你可有看上的?”
府中除沈阶,其他男丁都是护卫小厮之类。金枝心有所属,不太情愿,犹豫道:“奴婢……想继续伺候夫人。”
“我倒是想留你。”杜窈装作失意地叹气。
“可今天你也看到,我这副体弱多病的身子,沈阶想要,我伺候不了他。时间久了,他心里难免怨我。正好他身边没个心细的人,我把你送到他身边,你替我多伺候伺候他?”
金枝眼中闪过一抹窃喜,但怕其中有诈。京城谁不知道沈夫人善妒,不允女子近沈大人的身。
金枝不敢接这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推辞道:“小姐,奴婢只想跟着小姐……”婚前的称呼都叫出来了。
杜窈窈揣摩金枝心意,故作生气,“我娘把你给我时,说你能我为我分忧解愁,我这不过叫你去帮我伺候个人,添杯茶倒碗水的活儿,都使唤不动你!”
金枝惶然,“小姐……”
主母送贴身婢女去男主子那,本身就带暧昧色彩,惹人遐想。何况,金枝在杜窈窈身边有更重要的事儿。
杜窈窈把话挑明白,“他看上你,你就顺从,往后好好伺候他。将来若是得个一儿半女,就记在我名下,我身子骨差,孩子谁知道能不能生出来,林相公家早看我不顺眼了。”
林相公一出,金枝哑然。
沈阶是寒门状元,却只是父出寒门,母亲曾是当朝林相的嫡女,当年与上京赶考的秀才私奔,两人在穷乡僻壤里生下沈阶,又双双早亡。
他吃百家饭长大,得一书院院长赏识,在书院半工半读,又天赋异禀,学识超常,一路过乡试、会试,入金銮殿夺得状元。
此后因生母的一环玉佩,与林相一家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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