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已散尽 是畅销小说家叶之天的作品,它的主角是 叶之天亦晴张可可 ,这本书妙不可言,欢风华丽,本文的简介是:我松了口气。自从闹别扭后,我们一直分房睡。9叶之天又一向高傲,如果我不先示弱,他是不会主动迈过来的。这样也好。早上,我从卧室出来,发现叶之天居然已经起来了。“你先洗漱,不用急,等下我送你。”坐在沙发上的他望向我。“不用啦,我坐同事的车。”出门时,他跟在我身后。“还是坐我的车吧,麻烦别人不好。
《爱已散尽》精彩章节试读
我松了口气。
自从闹别扭后,我们一直分房睡。
9
叶之天又一向高傲,如果我不先示弱,他是不会主动迈过来的。
这样也好。
早上,我从卧室出来,发现叶之天居然已经起来了。
“你先洗漱,不用急,等下我送你。”坐在沙发上的他望向我。
“不用啦,我坐同事的车。”
出门时,他跟在我身后。
“还是坐我的车吧,麻烦别人不好。”
“不麻烦,付了钱的。”
叶之天刚买车后,也确实接送过我一段时间。
后来,他就嫌麻烦了。
因为我上班的地方和他上班的地方不完全顺路,中间需要多拐一段路,他觉得耽误时间。
“以后你还是自己坐地铁吧,我早上想多睡会。”
他丢给我这样一句话,再也没送过我上班。
下班不接我的借口更多,加班啦,和同事聚餐啦,和朋友出去玩啦,反正就是赶不上我下班的点。
后来,有个同事在群里问有没有顺路的,可以坐他的顺风车,不过要付钱。
正好我们顺路,我就每天坐他的车去上班,比搭地铁更划算,还省时间。
至于晚上下班回家,如果每天还坐他的车,一个月就要多付两百。
我觉得晚上又不赶时间,就选择还是坐地铁回家,可以省点钱。
叶之天把我送到小区门口,看我上了那位同事的车。
刚到办公室,我收到他发来的信息。
“坐你那位同事顺风车的,只有你一个人?”
我回他:“嗯,公司里只有我俩顺路。”
“以后,还是我送你吧。你们年轻男女每天一起上班,其他同事会说闲话的。”
“没人说闲话,再说,你不是早上要多睡一会吗?”
“从明天开始,我每天跟你一起起床。”
“下个月再说吧,这个月的钱已经付给别人了。”
对面没有再回复了。
我开始专心工作。
中午吃饭时,叶之天又发来消息。
打开一看,是一张图片。
“单位食堂的伙食,还可以吧?”
我没回复。
他又发来一条:“你中午吃的什么?”
我搞不懂,叶之天这是在跟我分享他的生活吗?
以前,这都是我做的事。
我上滑我们的聊天记录,大片的文字,都是我在单方面输出。
10
因为喜欢叶之天,我对他很有分享欲。
路上看到一只可爱的小狗,喝到一杯好喝的饮料,被领导表扬或批评了,走路时摔了一跤,发现一个新的网红打卡地……
这样生活中的各种小事,我都喜欢跟他分享。
刚谈恋爱时,我们是有来有回的。
慢慢地,就变成了我发了一大堆消息,他就只回复最后一条,通常就两三个字。
我知道,很多我热情分享的内容,他可能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我从一开始的失落,到后来的习以为常。
谁让我喜欢他呢,谁让我爱得卑微呢。
终于,我分享的热情熄灭了,我失去了给他发消息的欲望。
看了看最近的聊天记录,我发现,一个星期,我没有主动给他发一条信息。
今天是周五,有同事提议晚上一起吃饭。
以往,这样的聚会我都是不参加的。
刚参加工作时,我也偶尔和同事聚餐。
但叶之天经常跟他几个大学舍友出去吃晚饭,一周就两三天在家里吃饭。
一次,我跟同事在外面聚餐,刚好叶之天那天回家早,他打电话问我去哪里了。
我很懊恼,觉得他在家吃完饭的次数本来就少,我还错过了一次。
后来,为了不再错过跟他一起吃晚饭的机会,我再也不参加同事聚会了。
每天晚上下班后,我都早早回家,自己做好饭,等待叶之天的偶尔出席。
因此,我跟同事们的关系都处的一般。
工作几年了,跟同个办公室的人也都是泛泛之交。
想了想,我对旁边的同事说:“晚上在哪里聚餐,我也一起吧。”
同事惊喜地喊道:“哇,秦亦晴都参加,今天晚上一个都不能跑啊,好不容易聚齐一次!”
快下班时,叶之天打来电话。
“亦晴,等下我来接你。我们去买菜,好久没有一起在家里吃饭了。”
“不用了,晚上我跟同事聚餐。”
“能不能——”
“每次聚会我都不去,已经很不合群了,不能推。”我打断他想说的话。
这次聚餐,是久违的整个部门的人都齐了,大家都很开心。
11
我也喝了点酒。
吃饭的途中,叶之天给我打了几个电话,问几点结束,他过来接我。
我说不用接,我也不确定几点结束,大家都很嗨,让他自己先睡。
“聚餐的地方在哪里?我先过去,在外面等你。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家不安全。”
这是叶之天说出来的话?我有点不敢相信。
毕竟,他可是曾经拒绝过在半夜一点去机场接出差回来的我。
他说,第二天要早起上班,晚上不能熬夜。
还说,机场人多,半夜也很好打车,把定位分享给他就不用担心危险。
而现在,还不到晚上九点,他竟然会担心我晚上一个人回去不安全。
男人也这么善变的吗?
九点半时,叶之天发消息说已经到餐厅外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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